2013-04-16 来源:新文化报
湖南省凤凰县常务副县长赵海峰13日在媒体座谈会上透露,在“假日经济”的催生下,凤凰有2.3万张床位,在正常情况下日均仍有1.5万张空床位;面对新政带来的阵痛,政府应该扮演好角色,帮助客栈、农船主等利益损失群体渡过难关。“中国最美小城”湖南凤凰古城自实行门票新规后,颇受争议。 但赵海峰认为,这种阵痛是必然的。
要讨论景区收费的合理性,我们就必须先理清景区究竟是谁的景区。如果景区都是私人的,纯商业运作,就像迪士尼、欢乐谷那样,要不要收门票,要收多少门票都是商家依据市场的竞争来形成的,我们无由抱怨。然而,像凤凰古城这样的景区,一个不可忽略也无从更改的前提是他们始终是
国有资产,属于全体纳税人,其公共属性决定了景区门票不能完全依照市场化来定价,亦不能像现在这样政府说多少就是多少的行政垄断化定价。
如今,我们在这些景区收费争议的背后看到, 公共资源的国有垄断。 由于绝对垄断带来的对社会福利的偏离, 于是在争议声中, 人们希望找到一个合理的管制价格降低社会支付成本, 从而使得公共产品社会效益最大化, 增加社会福利水平。
进而可以看到的是,景区的属性决定了景区这类公共产品的定价原则所追求的并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同样,也决定了景区定价不能是政府单方面来决定的,从公共产品产权归社会公众来说,必须让社会公众拥有一定的定价权。定价之前召开听证会,让社会公众来讨论,该不该定价,如果该定价又需要定多少才合理。
而这一切工作进行的前提,则是景区经营信息的公开。让一张门票背后,哪些属于公共财政承担,哪些属于社会公众承担,哪些用于景区人员的工资福利,哪些用于景区设施的维护,一切都有个明确界限划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社会公众的价格听证,同时建立对景区收费的监管,如此景区是否收费,收多少门票,方能有一个让社会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也由此进行的门票,才能让公众看到,门票是为了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最大化而收取的。
如果凤凰古城依照这样的逻辑,能够完成收费前的各项准备,估计148元的门票也不会引来如此多的非议和不满,以及抵制。可惜的是,所有的常识与秩序遭遇现实后总会错乱。国家把风景区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但一些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却把它们仅仅作为旅游资源,把自己看成了景区的所有者。于是,以收费“养景”为名,行收费“养人”之实,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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