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1 来源:绿维文旅

旅游、休闲和度假活动古已有之,而度假旅游和旅游度假区正式为国人所熟悉的时间并不算长。直到199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的通知》(国发[1992]46号),这一概念和业态才广为旅游业所接受。从文本解读和后期实践来看,原国家旅游局是希望做成像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自由贸易区那样的政策高地,通过招商引资、政策创新和行政架构调整为旅游工作寻找新的抓手。从实施效果上看,虽然批准挂牌了包括上海佘山、三亚亚龙湾、苏州太湖、昆明滇池、北海银滩、大连金石滩等12个依山傍水的国家旅游度假区,但是“旅游特区”的政策目标并没有顺利实现,各家发展程度、管理体制和运营品质也不尽相同。有的还是坚持做度假旅游,有的已经成为多个牌子、一套人马的行政管理机构,有的已经有名无实了。尽管如此,回顾国家旅游度假区二十七年的发展进程,我们依然对当时的制度创新者和实践探索者致以深深的敬意。我们不能简单地以今天的眼光去审视过去的事物,没有他们的努力,当代中国度假旅游的概念导入、要素发育,以及旅游度假区管理模式构建可能还需要更长时间的摸索。尽管概念不是市场,制度也不是产业,但是市场需要概念,产业需要制度,也更需要国家意志的推动和地方行政主体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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