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2013-09-25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中国房地产报

      

近年来,投身养老服务产业的社会机构受困于资金、土地及人员等方面的压力,一直在等待相关政策的出台,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人士透露,8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在等待国务院办公厅的印发通知。业内认为《意见》的出台将会给社会养老机构带来很大福利。

社会力量是市场主体

9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负责人在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答记者问时表示,“保基本、建机制、强监管”是各级政府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应履行的主要责任。

首先,各级政府要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好“托底”作用。

其次,应在加强规划引导、健全市场体系和培育市场主体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构建适合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第三,加强行业监管,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也是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

社会力量是养老服务业的市场主体,也是养老服务和产品的主要提供者。为此,这次从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积极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和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等方面,提出了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的具体办法,着力发挥社会力量在发展养老服务业中的主体作用。

此外,家庭和个人既要认真履行赡养老年人的义务,也是社会养老服务的重要参与者。

此次国家发改委出台的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积极完善投融资政策,从积极加大政府投入,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有效信贷投入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二是积极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合理安排养老用地需求,多渠道保障土地供应,着力解决“用地难”问题。三是积极完善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着力解决“运营难”问题。四是积极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福利待遇,大力吸引专业技术人员、应届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业,着力解决“用人难”问题。

政策逐步推进

早在2006年3月,民政部就已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提出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2010年3月,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

2011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同年12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次年6月开始,全国各省市便陆续出台了规划细则。

近年来,随着政策的引导和社会资金的市场自发行为,进入养老产业的社会机构越来越多,但大多受困于资金、土地等方面的压力而很难实现较大程度上的突破发展。天地控股总裁张华纲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透露,希望政府在税收、土地等方面给出优惠政策,“如果做养老地产是按照住宅地产一样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拿地,那么运营压力将会加大”。

多地悄然先行

目前全国部分省市已在很多方面尝试突破。

“福建莲花集团和福州市金秋老年护理院就是当地政府在养老用地方面取得突破的典型案例。”周刚表示,目前个别地方已开始在养老土地划拨上进行尝试,届时将通过由地方政府建设、企业管理的方式运营。

而北京、上海等地的社会养老机构在床位补贴方面也早已开始受益,有的机构一张床位的补贴能达到近万元。这对于资金沉淀量大、回报周期长的养老产业来说无疑是重大的利好。

山东省就是先试先行的地区之一。

针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山东省政府决定从2013~2015年期间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但政策的落实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周刚说,虽然很多政策目前已经明朗,但如何向社会公开还没有走上程序化道路。

阅读全文

下一篇

【广东】拟出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标准

绿维动态
本文标签:

中国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单位-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
New Dimension Planning & Design Institute Ltd.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