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条例”修订 未开发景区禁止入内

2013-04-23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驴友擅自闯入未开发景区,例如原始森林和峡谷,不仅不安全,还会带来各种隐患。记者4月18日获悉,《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立法启动,将针对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条例》由安徽省人大常委会1989年颁布,并先后3次修订,对黄山的保护、管理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驴友”从未开发开放的原始森林及峡谷等擅自闯入黄山,类似事件近年越来越多,一旦遇险救援难度很大;一些“驴友”私自带火种上山,甚至在山上生火,危及森林安全。

黄山风景区就《条例》修订提出了建议,对“驴友”擅入未开发开放区域,现《条例》没明确禁止,应予增加。应明确规定除营运车辆及经管委会批准执行公务的车辆外,禁止其他社会车辆驶入景区,景区内的营运车辆应使用环保型车辆。

近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已到黄山风景区开展《条例》修订立法的调研,对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订立法起草组将认真梳理及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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