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松口获中央预算内投资480万 保护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

2016-08-08 来源:梅州市旅游局

近日从梅州市发改局了解到,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40万元,用于广东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其中梅州市获得480万元,专项用于梅县区松口镇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除韶关市外,梅州市是广东唯一获此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地级市。

据了解,梅县松口镇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750万元。此次获批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将主要用于古街区的道路、给排 水、路灯电气、消防设施、综合管线、绿化等建设,预计2017年可建成。按要求,梅州市将在年底前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计划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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