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2 来源:绿维文旅
今年,福建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和“一事一议”奖补,并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
一是调标准。集中使用资金,突出重点、示范先行,将每村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00万元,支持全省66个村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共下达省级以上财政资金1.98亿元。
二是提门槛。支持滨海渔村、乡村文化、休闲产业、乡村旅游等不同主题产业发展,对大部分进入省级以上部门和行业规划确定的名单或评选的示范名录进行提档升级,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的示范村。
三是充内容。在支持公益性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同时,支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鼓励在农村产业融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探索新的运行机制和实现形式。
四是重实效。以项目建成见效带动示范村规划落实,激励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健全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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