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2 来源:中国海洋报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出台了《2013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今年建设生态城市、打造美丽烟台的发展“蓝图”。该意见明确指出,烟台将编制海洋生态红线区报告,划定海上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对17个海洋保护区开发“亮红灯”。
针对该意见中要求的编制海洋生态红线区报告,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目前正在组织编制生态红线区报告,对生态敏感或者脆弱以及需要保护的海域禁止或限制开发。全市8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5个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将被划入生态红线区禁止开发。
在海上污染防治方面,该负责人表示,烟台将加大船舶以及钻井平台溢油等海上污染防治力度,确保今年各类海洋功能区水质状况良好。烟台将协调填海建港口与海洋原生态保护,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40%。
在海洋生态养殖方面,该意见新认定省级现代渔业园区达到15处,无公害养殖面积达到5万公顷。开展渔业资源修复养护,争取各类增殖放流资金3000万元,放流水产苗种8亿单位。
为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从今年起,烟台将加大环保投入,逐年增加市级财政用于生态环保的专项支出。同时,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和绿色信贷政策,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各项建设任务制定责任分工表,此项工作涉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及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等30多个相关部门。
烟台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还将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实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采取行政处罚、挂牌督办等综合措施,整治重点海域、区域和行业的环境和生态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
中国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单位-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
New Dimension Planning & Design Institute Ltd.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