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规定“严管”水资源

2012-12-26 来源:南京日报

      

12月21日,中国南京网发布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针对用水量、水质保障等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规定。此次出台的《意见》,专门就水资源开发利用设定了红线:到2015年、2020年、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分别控制在45亿、48亿和50亿立方米以内。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县,暂停新增取水建设项目的审批;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重点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

温泉地下水开采将受限

将严格控制温泉水、地热水、矿泉水等地下水开采和地源热泵设施的建设,依法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将尽快划定江宁汤山、浦口汤泉地下水位控制红线。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设排污口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对已设置的,由各区县政府责令限期拆除,于2013年底前完成。确保到2015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到2030年,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8%以上。

鼓励洗车、城市绿化等使用再生水

南京市今后将把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回用、雨水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管网建设,逐步提高污水处理回用比例。同时,将研究制定再生水价格政策,鼓励工业、洗车、市政及城市绿化等使用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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