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新增120个试点,快来申报!

2019-09-11 来源:农业农村部

9月6日,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农业农村部继续开展2019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并将增加120个试点单位。

主要目标

试点县(市、区)农民合作社组织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三项任务:

(一)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

(二)促进联合与合作:

(三)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

 

工作安排:

(一)试点为期2年,自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

(二)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试点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三)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试点地方根据《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实际,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初审。

(四)2019年拟新增120个试点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县适当倾斜。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等额推荐的试点单位名单、初审合格的试点实施方案,上报农业农村部,同时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农业农村部在审核各县(市、区)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研究批复试点单位名单,由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据此批复各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通知》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于2020年9月底前上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12月底前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农业农村部。

联系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联 系 人:李世武 010—59193169

电子邮箱:zyhzc@agri.gov.cn

综合整理:李鹏

来源:农业农村部

监制:王澎;编辑:李鹏

阅读全文

下一篇

图解 | 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实施方案

绿维动态
本文标签:

中国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单位-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
New Dimension Planning & Design Institute Ltd.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