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5 来源:绿维文旅
日前,国家林业局重新制定印发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不得重叠或者交叉。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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