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重点镇增补调整工作 推进新型城镇化

2013-08-19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工作的通知》。我国将对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进行增补调整,每个县(市)将至少有1个重点发展的建制镇列入全国重点镇。全国重点镇将作为今后各地各有关部门扶持小城镇发展的优先支持对象,将其发展成为既能承接城市产业转移、缓解城市压力,又能服务支持农村、增强农村活力的小城镇建设示范。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名单计划于2014年4月前公布。

2004年,我国公布全国重点镇以来,不少镇已经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但总的来看,全国重点镇的数量偏少,一些镇出现了撤并调整,一些镇发展比较滞后,还有一批未列入全国重点镇范围的镇发展迅速,已成为实际工作中的扶持重点。

《通知》指出,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对小城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增补调整全国重点镇十分必要。全国重点镇区位优势明显、产业人口集聚能力较强,是县(市)域中心和副中心,在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核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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