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5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中国房地产报
9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一系列涉及土地、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7方面内容的配套支持政策因极具“含金量”、引导性和可操作性而备受瞩目,这些重量级利好政策有望吹暖文化产业。
值得一提的是,该意见将在陕西省实施土地倾斜政策。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经营性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经市、县政府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全部土地出让金可在两年内缴清。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新增用地,当地政府可采取土地招拍挂成交后以出让金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国有文化单位将原划拨土地用于文化产业项目的,可以按文化事业单位改制的政策,经文化单位资产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采取作价出资或者授权经营方式对涉及土地进行处置。
此外,政策还将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单位,在认定后3年内,减免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性文化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万元。放宽企业集团设立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且具有两个以上控股子公司的,可以申请登记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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