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8 来源:中国规划网
日前,在机器的轰鸣声中,“花圈一条街”终于寿终正寝,作为枣阳一大怪“花圈棺材当街卖”的现象终于结束,这是湖北枣阳市政府不断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对“城中村”进行改造的结果。近年来,湖北枣阳政府不断探索,采取一村一策,对“城中村”进行拆迁安置。具体做法是:
一、鼓励“城中村”连片整体开发,拆迁安置方案由“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制定,首先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再经过辖区政府同意,并在市政府备案。
二、实施“城中村”改造时,应遵循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旧村未拆除的,“城中村”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建。 “城中村”改造时,除新建住宅外,还可配建部分商业设施,以保证村民的正常收入和生活保障。对于未经依法批准,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私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按照违法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三、为鼓励“城中村”改造,对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包括回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市政府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而公开出让土地上所建商品房则需按规定缴费。此外,为鼓励投资商参与“城中村”改造,政府还对启动早、改造快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给予奖励,鼓励“城中村”连片、整体改造,并给予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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